文章来源:http://www.cna.com.tw/news/ahel/201806120133-1.aspx
(中央社記者廖禹揚台北12日電)塑膠娃娃為隨處可見的兒童玩具,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天公布抽測結果,20件塑膠娃娃玩具中,有3件塑化劑超標,占1成5,另有2件中文標示不符規定。
標檢局在今年第一季於百貨公司、玩具店、量販店及零售商店等通路隨機購買20件樣品,依國家標準檢測物理性、電驅動性、化學性等,並依國家標準及商品檢驗法查核商品檢驗標識與中文標示。
其中商品檢驗標識全數合格,但有2件中文標示的警告及內容字體不符規定;另有3件的8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及其混合物含量總和超過國家標準0.1%限量值規定,3件商品售價在新台幣16元至135元不等。
標檢局提醒,塑膠娃娃玩具列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,須完成檢驗程序才能運出廠場或輸入,建議消費者購買前仔細確認商品是否貼有商品檢驗標識,並注意中文標示內容及商品構造是否完整,兒童玩耍後別忘記洗手,以防攝入重金屬或塑化劑等有害物質。
針對不符規定商品,標檢局已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或改正,違者將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。(編輯:李淑華)10706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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